2024年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函》及试点工作首批18个典型案例,并要求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考借鉴。 由于字数限制,关于具体案例解析及再开发步骤相见附图。 — 结合办案经验补充自己的一点思考: 本次公布的18个典型案例并未颠覆政府部门以往立场,与我们之前在遇到的低效用地项目困境中政府部门的主要诉求一致,即还是秉持“亩均论英雄”的综合评估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将公共服务、文旅等当地特色需求纳入考量范围。项目再开发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以政府主导为主、第三方或自行盘活为辅,利用主管部门优势,“府院联动”,以提高产业准入标准,避免低效用地二次出现。 同时,从开发完成后的项目业态也可见,被鼓励的产业逐渐从传统工业转变为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科技服务及研发、新能源等领域的产业。此外,市政设施、TOD、文旅、特色历史风貌街区等亦受政府欢迎。 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让我回想到两年前曾参与过的一个项目。当时因公司取得的地块业态(仓储物流)不受欢迎而被强制收储,我们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投资、取证、僵持、谈判、收储及投资回收。该项目从公司设立、拿地到收储完毕长达三年之久。 当时,只觉得失地可恶、可惜,现在又暗暗觉得庆幸:至少没有因烂尾、综评不合格、被评低效用地导致用户入驻及其他经营行为受阻等导致投资回不了本。 多年来,各企业的拿地故事从超乎想象的丰富走到了黔驴技穷,从医药到新能源、从贸易到AI,“糊弄”难度越来越高。以后拿地的难度自是不必说,而之前通过“讲故事”拿到的地最终有多少会兑现诺言,又有多少会被认定为“低效用地”而通过各种方式“再开发”? #城市更新 #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交个律师朋友